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潍坊东方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有机物裂解循环综合利用项目、10万吨/年生物质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联盟路6号。其中20万吨/年有机物裂解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因为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年产聚丙烯裂解油7.14万吨/年、裂解气6.14万吨/年、不凝气2.2万吨/年、炉渣4.46万吨/年;10万吨/年生物质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因为木材边角料10.1万吨/年,主要主品为蒸汽21.6万吨/年。
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20万吨/年有机物裂解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竣工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万吨/年生物质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7月20日;
(二)调试时间
2024年9月15日~2025年9月14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宗军
联系电话:159650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