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临时用电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电力线路、安装的各种的电气、配电箱提供的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定义源于jgj46-2005原文)。
PART.2临时用电风险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三个特点:一是涉及施工区域范围广,二是机械机具品类设备多,三是作业点不固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安全风险:电击、短路火灾、电气设备故障、误触电、操作不当等。
PART.3临时用电三原则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3.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两级保护”指的是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
PART.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未经批准,严禁作业。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前需提出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基础知识,参加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每年接受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要穿戴工作服,佩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
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接线,并按规定架高和绝缘;
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岗位职工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
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PART.5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
1.配送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正常电气运行巡回检查范围,确保每天巡回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处理台账,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紧急情况,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
2.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中,所安装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
3.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作业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在临时用电有效期内,如遇作业过程中停工或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时用电开关,待重新作业时,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
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6.当用电作业全部结束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时用电开关,配送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关闭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PART.6临时用电“十不准”
1.项目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的不准作业;
2.未持有效电工操作证不准作业;
3.临时用电方案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4.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5.接入电路不清楚不准作业;
6.接入设备不合格不准作业;
7.断电作业未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值守不准作业;
8.现场配电盘箱未落实防雨措施不准作业;
9.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不准作业;
10.作业时间超过15天未经安全验证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