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丙烯年及其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pdf
《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丙烯/年及其副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已将制作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如下网站http://www.dfhychem.com/news/xxgs90c/进行公开,以便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站http://www.dfhychem.com/news/xxgs90c/获取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同波
联系电话:1566256372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0年8月26日至9月7日。
公示单位: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