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丙烯/年及其副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丙烯/年及其副产品项目
项目概况: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拟上10万吨丙烯/年及其副产品项目,以丙烷为原料生产高附加值的丙烯产品。项目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经济价值,更合理的利用资源。该项目对保证该公司产业链完整和资源充分合理利用十分重要,本项目的实施能促进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同波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产业园金源路15号
联系电话:156625637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潍坊宜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